摘要:
|
更多相关主题文章:
电视受众 |
广告商 |
|
随着公交移动电视和“楼宇电视联播”在国内的普及,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正在兴起,“传统电视占据了人们在家里的时间,而现在分众传媒已经建起了一个覆盖白天、家庭以外各种场所的全新的电视广告市场,它可以与传统的电视广告市场形成互补。” ——一位业内人士这样说道。目前,此类广告的效果尚无可靠的方式予以测评。但有一点勿庸置疑:更多的“视、听觉污染”正迅速侵入我们的生活,我们将被动地接受种种强迫式的广告传播,无处躲藏。本文正是基于受众选择权的角度,对此进行探究。
“我要用我的Tivo来Tivo一下电视节目(I am going to use my Tivo to Tivo the show)”——这是美国热门电视剧《欲望都市》的女主角常说的一句话。
Tivo(“数字录像机”DVR)的问世,为观众逃避电视广告的围追堵截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Tivo的使用者可以随兴趣选录自己喜爱的节目,在方便的时候观看。由于Tivo具备了自动暂停和跳过功能,使用者可以轻松地跳过电视台插播的广告[1]。
新一代的Tivo甚至具备了搜索功能,使用者只需在地址栏中输入“布兰妮”,Tivo就会显示出自动录制的所有与布兰妮有关的节目。所以,Tivo又被称为——“电视界中的Google”。
自1997年面世,上市五年后,Tivo在美国已经拥有了190万家庭用户。
看来,不管愿意抑或是不愿意,科技总是在悄悄地改变人们的生活。
传播学政治经济学派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受众被商业媒介生产的所谓 “免费的”新闻娱乐节目所吸引,献出了自己的注意力,商业媒介把这注意力以千人为计算单位出售给广告商,根据注意力的多寡,获得相应的经济收入。
现在,有了Tivo,受众如同狡猾的鱼,吃了钓饵,却不上钩——
(media.iader.com)
讨论"未来电视受众和广告商之间的博弈"或分享相关话题,请到讨论区发布
- 媒体刊例网·中国 作者[记者]: 日期:2006-09-30 08:34 出自:紫金网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