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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媒体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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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媒体广告的特性与优势
在现代消费社会,手机作为媒体的第三代移动电话,从传播形态而言,既区别于人际传播时代的小众传播,又区别于大众传播时代的泛传播,既是一对一的人际沟通工具,同时又由于能随时随地连接互联网,因而具备了大众传播的一些特征。但是它是以与传统的大众传播完全不同的传播模式,完全不同的传播性质,颠覆了传统传播的大众媒体的概念,是全新的个性化、大众化的个人媒体。其存在的价值就在于提供个人生活沟通便利和娱乐、资讯消费和信息智能服务。
手机作为广告媒体,其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终端普及率高。从媒体的个人拥有量来看,据信息产业部最新统计,截至2006年7月底,全国手机用户为4.317亿,超过了包括网络在内的其他任何一种媒体。而且手机用户的未来增长潜力依然巨大,且无线技术的突破也极大地推动了手机媒体广告市场。
2、信息直达与即时反馈。手机用户可24小时随事随地在线,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用户的黏着度好。信息可以即时反馈,广告传播效果可计量。这对于要求反馈的广告尤其有效,可以直接形成广告发布者和接受者的互动。
3、有效接触率高。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广告商是在掌握客户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利用其数据库分析筛选手机使用者的消费取向,进而发布有效信息,精准度高;另一方面,实行许可制,协议的广告服务,由运营商主导掌控,消费者根据需求自愿定制广告信息,情况随时更新,直接导致广告的有效阅读。
手机媒体广告面临的瓶颈及相关对策
尽管手机作为新的广告媒体的前景,被不少业内专家看好。但并非没有瓶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产业链的完善和利益的整合。手机广告产业链包括手机广告主、通讯网络运营商、手机广告提供商、手机广告制作发布、销售和终端用户等,整个产业链利益归属不一,需要进行整合。
(media.iad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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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刊例网·中国 作者[记者]:冯秋芳 唐林 日期:2007-03-27 06:06 出自:《青年记者》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