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报人忠告摄影记者:尊重照片原貌是天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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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5月许林在陕西省南泥湾摆布导演拍摄的《南泥湾五七干校》。“摆布中,我尽量注意细节:老农的羊角巾、人物背后的草帽、手中的笔记本、脖子上的毛巾、桌子上的水杯、水壶以及人物坐姿的高低错落等等。这哪里是拍新闻照片,简直就是在演戏!”
2月26日,第十六届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评选中《喜马拉雅的枪声》、《奥运改变中国》、《为什么不回家》三组获奖作品因图文不符和图片PS被取消了获奖资格。而此前入选“2006cctv年度新闻记忆年度新闻图片”的藏羚羊图片、第二届华赛的金奖图片《中国农村城市化改革第一爆》均被证实为拼接作品;首届华赛金奖作品《广场鸽接种禽流感》也因PS备受质疑。
本应忠实记录新闻现场的摄影图片,却频频出现报道不实和造假现象,生动丰富的视觉传播似乎正因为技术的滥用而鱼龙混杂。
记者对新闻摄影照片究竟有哪些修改权限?媒体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图片编辑处理规范?《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特别采访了人民日报高级编辑、CFP(五洲传播图片库)图片库编审、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学术部副主任许林,他结合《华盛顿邮报》等7家媒体图片处理的15条规定,进行本土化的解读。呼吁建立国内媒体新闻摄影图片的制度规范,严格惩罚弄虚作假者,净化图片新闻的土壤。
摄影记者 你的修改权限只有这么多
数码技术为图片修改提供了诸多便利,但这些便利是否都能为新闻摄影记者所用,新闻摄影图片的修改有哪些不可突破的规范?许林借鉴《华盛顿邮报》的规定指出如下内容。
●不违背新闻真实性是修改新闻照片的底线。
●纪实照片边框内的所有内容都不能改变。
●后期需改的照片要让读者能够一眼识别出来。
(media.iad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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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刊例网·中国 作者[记者]:洪玉华 日期:2008-03-26 出自:中国新闻出版报 编辑:idealog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