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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代表———
“既然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上发布广告要依法进行管理,而影响面如此广泛的手机短信广告却又何以能够例外呢?因此我建议应尽快确立短信广告事先审查制度。”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代表指出,目前我国年发送短信超过3000多亿条,但诸如“中奖短信”、“传销短信”等不良信息,以及一些产品推销广告日益增多,必须加强管理。
马蔚华代表认为,应强制实行“手机实名制度”,规定申请移动业务(包括小灵通)的消费者在购买卡号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电信运营商必须对证件严格核验并复印登记,“虽然实名制并不能彻底根除‘垃圾短信’、‘违法短信’,但毕竟是目前能够从源头上遏制手机有害信息肆虐的一项较为可行的举措。”
“其次,应该以政策或立法的形式,加大电信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权力,明确管理部门在手机短信管理方面的权限和职责,同时对短信服务商群发的促销等具有广告内容性质的短信,应由广告管理部门等进行审批。”马蔚华说,目前短信监管无法可依、权责不明,要扭转这种局面,就必须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使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在打击“垃圾短信”时有法可依,“手机短信广告由于其载体的特殊性,发布程序相对简单、价格较为便宜,因此一些虚假广告和推销广告便轮番‘轰炸’公众的手机。要想有效控制短信广告蔓延,必须由相关部门对短信服务商群发的具有广告性质的短信进行严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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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刊例网·中国 作者[记者]:肖前辉 日期:2006-03-09 出自:经济日报 编辑:hake 论坛投稿
